
中国正着手第五次修订《商标法》。修订草案已于2025年12月22日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读审议。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已于2025年11月14日审议通过该草案。若无意外,修订后的法律预计最早将于2026年上半年正式颁布。
此次修法旨在解决商标领域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恶意注册、商标囤积及不当使用。拟议的修改标志着中国商标制度正从以“注册”为中心,向日益强调“诚实信用”与“真实使用”原则的转变。
核心修订要点与对权利人的影响
尽管目前审议中的草案全文尚未公开,但根据官方报道 [1]的分析,几项关键的实务变更将对品牌所有者产生重大影响。
- 更严格规制恶意注册
草案规定,非用于实际使用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申请不得注册。这为当局拒绝注册并惩处囤积商标和抢注行为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将现行行政实践予以制度化并予以强化。
- 新增“误导性使用”罚则
草案对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引入了具体的处罚措施。执法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最高人民币五万元,约合7,150美元),情节严重的,还可撤销该注册商标。此举对权利人正确、规范使用其商标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
- 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一项重要变化是将保护范围扩大至已注册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禁止他人在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进行摹仿。这提供了更强的跨类保护,是防止恶意抢注、保护在中国已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的有力工具。
- 优化确权程序
为提高效率,草案将商标异议期从三个月缩短至两个月,并正式确认了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这些调整旨在简化申请人程序,适应行政管理数字化的趋势。
- 强化商标使用义务
草案强调了商标使用义务,并明确赋予商标主管机关依职权主动撤销已成为通用名称或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注册商标的权力。这一主动清理“闲置商标”的机制,突显了以真实商业使用维持商标注册的重要性。
修订草案的演进与背景
本次修订草案是在2019年第四次修正[2]的基础上进行的,2019年修正的范围相对有限,主要引入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应予驳回的规定、将侵权惩罚性赔偿倍数上限从三倍提高至五倍,并规定即使侵权商标被移除,假冒商品也不得重新进入市场。
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一份进取性较强的第五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3]。其中包含多项开创性提案,例如为防止重复注册而设立的“每个商标在每个类别仅限注册一个”规则、强制要求每五年提交一次使用声明、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引入商标权强制转移机制,以及要求恶意申请者向真正权利人支付赔偿的条款。该草案因其前瞻性而受到许多权利人的欢迎,但也因其可能对中国“申请在先”制度产生的影响而引发争议。
之后,司法部于2025年5月起草了一份新的修订草案[4]。该版本侧重于法律措辞完善,引入的显著变化包括:将“动态标志”增列为可注册标志;明确法院审理案件时应以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的事实和法律状态为依据进行裁判;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当事人处以罚款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对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或其使用方式的行为引入罚款和/或撤销注册的罚则。
司法部这份草案似乎是当前人大常委会审议版本的基础,这表明了本次修法的力度较为审慎保守。
对权利人的重要启示
本次修法草案凸显了中国商标制度变得更加注重“真实使用、有力保护和市场秩序”。对于商标所有人而言,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特别关注:
- 商标资产管理:主动审查并精简商标组合,确保已注册商标处于真实使用状态或有明确的使用计划,以避免因连续不使用而被撤销。
- 使用行为合规:确保在市场上规范使用注册商标,避免因构成“误导性使用”或擅自改变注册商标而引致的法律风险。
- 权利保护策略: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大,为打击侵权行为提供了新的途径。
- 异议程序应对:适应缩短至两个月的异议公告期,及时调整权利维护策略。.
我们正密切关注立法进程,一旦草案全文公布,我们将适时提供进一步更新。
[1] 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5/12-22/10537905.shtml; http://www.xinhuanet.com/20251222/5108c3757afc46cca125c598129e0f20/c.html
[2] https://regional.chinadaily.com.cn/pdf/Trademark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Revisedin2019).pdf
[3]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13/art_75_181410.html
[4] 本草案未公开发布,如感兴趣,可联系作者索要其内容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