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6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知局)发布了修订后的《申请撤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指南(下称“撤三”指南)。这份新指南的核心变化在于,明确要求“撤三”申请人必须提交初步调查证据,证明被撤目标商标在过去三年内未被使用。这些证据可以包括网络搜索结果、市场调查报告等,具体涵盖目标商标注册人的经营范围和存续状态信息,以及通过其官网、微信公众号、电商平台或线下场所等渠道进行调查后获取的材料。
审查实务已收紧
新指南的发布并非孤立的举动,而是对2025年初以来国知局在实务操作中已经悄然实施的一系列针对“撤三”实务审查标准隐性升级的正式回应。
自年初起,国知局已向大量“撤三”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提供远比以往详尽的证据。例如,申请人被要求提供商标注册人的详细企业登记信息、最新的经营/存续状态的官方记录、以及一些情况下对注册人经营或办公场所的实际调查报告等。
同时,申请人需提交在行业性网站(如相关行业协会官网)及主流综合性电商平台(如淘宝、天猫、京东)上进行的详细检索截图,这些截图必须清晰显示注册人名称、被申请撤销的商标图样、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等关键信息。对于商标注册人与撤销申请人的地址位于同一城市的情况,申请人还常被要求提供线下的、更详实的商标使用状况实地调查报告。
此外,申请人在实务操作中还被要求说明提出“撤三”申请的具体理由(例如是否为了扫清自身商标注册障碍),并提交一份正式的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诺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所导致的法律后果。
任何一项信息的缺失均可能导致“撤三”申请被不予受理。与过去几乎无需提交任何实质证据即可发起“撤三”程序的做法相比,上述新的要求骤然大幅增加了“撤三”申请人的举证负担和成本。由于缺乏过渡期及事先与商标代理行业的协商及沟通,为此商标代理机构及相关协会已通过多轮沟通向国知局表达对审查标准突然变化的高度关切。
背后的压力
据信,国知局提高“撤三”申请门槛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两个系统性的问题。
首先,是为了遏制对“撤三”制度的系统性滥用和恶意牟利行为。
中国《商标法》赋予任何第三方无需实质性证据即可对任何注册满三年的商标提出“撤三”申请的权利,而证明商标在指定商品/服务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的举证责任完全落在商标注册人身上。这一规则设计上的特点被一些不良主体利用:他们批量地、无差别地向海量注册商标提交“撤三”申请,然后联系被“撤三”的商标注册人,明示或暗示地索要一笔费用,承诺在收到钱后便会撤回“撤三”申请。许多注册人,无论是因商标确实未使用而担忧被撤销,还是仅仅认为准备和提交复杂的使用证据以应对程序过于繁琐和成本高昂,往往选择支付这笔“私了”费用以避免麻烦或风险。这种利用规则漏洞进行近乎“商标勒索” 的行为引发了业界广泛讨论,也因此给国知局带来了加大对“撤三”申请人的资格及动机进行审查的压力。
其次,是为了应对“撤三”申请量近年来爆增所带来的审查压力。
这种增长背后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自2021年起,商标申请人试图通过论证自身商标与引证的在先商标不构成混淆性近似来克服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成功率普遍低于30%。更为关键的是,自2022年某个时间点起,国知局以及法院几乎完全不再接受商标共存同意函或协议(即由在先商标权利人出具同意声明,允许在后近似商标注册)作为克服引证商标障碍的有效方式,无论相关方之前是否有商业合作、关联公司关系,或者此类同意函是否曾在过去的审查或诉讼实践中被接受过。这两条传统上用于克服在先商标障碍的主要法律途径的实质性失效,使得商标申请人(尤其是希望在后注册与在先商标有一定近似度的品牌)几乎别无选择,只能转向“撤三”程序,试图通过撤销那些构成注册障碍的在先商标(尤其是那些可能确实未使用或使用证据薄弱的商标)来为自己的申请扫清道路。这种策略上的被迫转变,直接导致了“撤三”申请量在近年来急剧的、非正常的激增,显著加重了国知局的审查负荷和工作压力。
指南与现实的落差及制度性隐忧
虽然国知局新发布的修订指南旨在回应数月来的讨论并提供更具透明度的规范性指引,但它在内容上并未完全吸纳和体现实务操作中自年初以来已经出现的那些更为严格、细致且繁重的具体材料要求(如针对同城注册人的线下调查要求),也并未提及在补正通知中普遍要求的提交“撤三”的理由(例如为了移除在先障碍)并提交承诺书这一关键要求。
新指南发布后,实务中对“撤三”申请材料的实际审查标准和要求是否会趋于宽松,目前尚未观察到显著的变化,也尚无任何明确迹象表明官方态度发生了改变,后续发展仍需进一步关注。
更为根本的是,目前有关“撤三”程序的《商标法》的规定(即允许任何人无需实质证据即可提出“撤三”申请的规定)并未进行同步修改。这使得当前国知局主导的、主要通过内部审查实践和指南来提高门槛的做法的法律根基不牢固,长期效果和可持续性存在疑问。未来是否会通过正式的修法程序,将更高的初步证据要求等实质性门槛明确写入《商标法》,从而稳固地、制度化地提高“撤三”申请的启动门槛,避免规则变动频繁或解释不一,仍有待观察。
对企业的启示
无论如何,目前中国商标“撤三”实务的实质性改变,已经显著提高了利用该程序移除在先商标障碍的难度、成本以及风险,对品牌权利人在中国的商标注册布局、障碍清除策略及整体品牌维护管理产生了直接且实质性的影响。建议相关品牌权利人及时咨询熟悉中国商标最新实践的专业人士,以便及时地审慎地评估和调整其在中国市场的商标注册与维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