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1日,久经等待的加拿大《商标法》及《商标条例》的修订案正式生效,此次修订为商标异议委员会(TMOB)的异议程序引入重大变革。异议程序新规新增保密令、案件管理制及费用裁决机制。修订旨在减少不必要的拖延和程序滥用,并在必要时保障敏感商业信息的安全。
在加拿大寻求品牌保护的权利人应熟知TMOB新规,主动调整异议策略和与具体措施以契合新规要求,这将有助于最大化利用委员会的新职权以强化品牌保护与维权行动的效果。
保密令
依据公开审理原则,异议程序中提交的所有文件(含证据)此前均须无条件公开。该规则常迫使当事人对商业机密(如销售收入)采用特殊处理方式,例如以估算值替代具体数据。
新规下,当事人现可就拟提交的部分或全部证据向TMOB申请保密令。申请须于提交证据前提出,且申请文件本身仍须公开。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对方同意,申请方仍需证明其申请符合加拿大最高法院在相关案例(Sierra Club of Canada v Canada (Minister of Finance), 2002 SCC 41; Sherman Estate v Donovan, 2021 SCC 25)中确立的三项标准:
- 法院履行公开性原则存在严重危害重大公共利益的风险;
- 保密令确属必要,因合理替代性措施无法防范风险;
- 该保密令的裨益超越其负面影响。
此处"重大公共利益"包括:
- 当事人违反保护第三方机密的合同义务;
- 维护人性尊严的公共利益;及
- 保障公平竞争的公共利益。
关于"合理替代措施",注册处认为,在多数异议程序中,通过文件加密或对证据采用概括表述(如对销售金额去零取整)足以规避公共利益风险,而无需签发保密令。细则参见TMOB《保密令实务通知》。
案件管理
TMOB此前已有权限对关联商标及当事人的异议程序实施合并审理,现在这一权限已经扩展至可以对案件提供持续性管理以及对特殊案件(尤指证据量大或证据复杂的案件)安排灵活的审理程序。TMOB同时明确,如异议程序中存在保密令,亦可启用案件管理机制,以促进文件高效提交,以及保障听证会、裁决过程的保密性。注册处也可以指定某一程序来用作该案的案件管理程序,详情可参见TMOB发布的《案件管理实务通知》。
费用裁决
修订案还赋予TMOB在异议程序中作出费用裁决的权力。需强调的是,此类裁决旨在遏制导致程序不当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行为,而非补偿胜诉方。此外,TMOB将仅在以下情形考虑作出费用裁决:一方当事人在口头听证阶段结束后14日内提出请求;或在一个月的听证申请期限届满后当事双方均未提出听证申请。
TMOB裁定的具体费用金额为预先设定的,一般为提交异议声明官费(2025年约为1,085加元)的数倍。具体裁定额度依以下四种情形确定:
- 商标申请因恶意注册被全部或部分驳回(费用裁定: 10倍官费,2025年约10,850加元);
- 在原申请公告日或之后提交分割申请(费用裁定: 2倍官费,2025年约2,170加元);
- 当事人在已排期的听证会前14日内撤回听证请求(费用裁定: 2倍官费,2025年约2,170加元);
- 当事人存在不当行为导致程序延误或费用增加(费用裁定: 5倍官费,2025年约5,425加元)。
"不当行为"的典型情形包括:
- 未通知TMOB即缺席听证会或质证;
- 违反保密令;
- 不配合对方安排质证日程;
- 坚持无胜诉可能的异议理由;
- 言行失当或恶意诋毁他人声誉。
关于费用裁决更多详情(包括适用于现行异议程序的过渡条款),请参阅TMOB发布的《费用裁决实务通知》。
本文旨在概述TMOB的最新实务动态,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需评估新规对商标异议策略的影响或需其他协助,请联系我们的商标团队。